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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溪三措并举,构建创新联动机制

[慈溪企服办]发表于 2012-02-16 00:39 阅读次数:458 次


  一是加强工作体系建设。进一步完善慈溪市科技、财政、税务、统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,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,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经营、科技活动情况,研发投入、自主知识产权申报等的日常监管;建立慈溪市科技局、镇(街道)经发办、慈溪市级产业园区管理部门参与的科技企业培育联动机制;建立科技中介、财务审计、镇街道等参与的服务体系;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的引进和培育,帮助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申报等针对性服务。

  二是加强科技联动服务。依托科技会商制度的深化推进和实施,集成政策、人才、项目、资金等科技资源,促进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,进一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开放、流动、集聚;指导帮助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规范研发投入记账;加强与慈溪市财政、国地税等部门协同,通过发放科技政策和法规资料、科技项目申报创建示范样本,以及集中培训、面对面指导等多种方式,积极推进科技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,帮助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扶持,规范高效地做好各类申报、创建工作,培养企业科技业务骨干队伍。

  三是加强科技统计监测。建立健全分级科技统计业务培训制度。慈溪市统计局、慈溪市科技局共同负责培训镇(街道)、慈溪市级有关部门科技统计工作人员;镇(街道)、慈溪市级产业园区负责辖区企业的科技统计业务培训。建立健全科技统计信息共享制度。建立科技活动企业(单位)的名录交换共享制度;全市的科技统计数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;分地区、系统的数据由慈溪市统计局按季通报给各镇(街道)、慈溪市级有关管理部门。建立健全各项科技统计数据的联审制度。市镇两级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要进行联审分析,慈溪市科技、统计管理部门对各地科技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规性和专项检查,保障统计数据源头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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